在EXCEL表格中錄入求職者名單,想實作輸入電話號碼時,如發現已錄入該號碼,則自動提醒該電話號碼已錄入,再提示下一步操作(繼續或取消)。這個函式該怎么寫?在電話號碼列中,資料-資料有效性中設定=COUNTIF(C:C,C1)=1函式,手動輸入了重復的電話號碼,回車時可提醒,但如果是復制粘貼到單元格的資料,則不能實作提醒。請問,如果是復制粘貼來的資料,能否實作重復提醒呢?
請大家幫幫忙,謝謝!
uj5u.com熱心網友回復:
重復的電話號碼所在表格自動標出其他顏色,這樣也可以,這是應該使用宏來實作uj5u.com熱心網友回復:
選中電話號碼所在列,在“開始-條件格式-突出顯示單元格規則-重復值”選單中,對重復值設定填充色即可,已實作,謝謝大家關注!uj5u.com熱心網友回復:
想到可以用“條件格式”實作,卻不知道高版本里可以直接使用的預置項;從老版本過來的,對新功能的知悉和掌握,也不是個簡單的事兒啊。uj5u.com熱心網友回復:
選擇電話號碼那一列,然后點擊標題欄的開始,在選擇條件格式-突出顯示單元格規格-重復值-選擇自定義格式或者默認格式,點擊確認就好,后面再在這一列輸入相同的就會按照你設定的條件格式顯示出來了。
uj5u.com熱心網友回復:
學到了!謝樓主!uj5u.com熱心網友回復:
太使用了!感謝樓主!轉載請註明出處,本文鏈接:https://www.uj5u.com/caozuo/767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