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規范:包括類宣告以及類方法定義
- 類宣告提供類的藍圖
- 方法定義提供細節
- 常見不通用的約定:類名首字母大寫
類介面:
- 介面由撰寫類的人提供的方法組成,介面讓程式員能夠撰寫與類物件互動的代碼,從而讓程式能夠使用類物件,
- 要使用某個類,必須了解其公共介面;要撰寫類,必須創建其公共介面,
- 通常,C++程式員將介面(即類宣告的一部分)放在頭檔案中,并將實作(類方法的代碼)放在源代碼檔案中,
類、實體、物件:
C++關鍵字class指出定義一個類設計,該類宣告的變數稱為類或實體
類資料成員、類函式成員:
- 要存盤的資料以類資料成員的形式出現
- 要執行的操作以類函式成員的形式出現
- 成員函式可以就地定義,也可以原型表示
- 每個新物件都有自己的存盤空間,用于存盤其內部變數和類成員;但同一個類的所有物件共享同一組類方法,
訪問控制(public、private、protected):
-
使用類物件的程式都可以直接訪問公有部分,但只能通過公有函式(或友元函式)來訪問物件的私有成員
-
防止程式直接訪問資料被稱為資料隱藏
- 不必在類宣告中使用private,因為這是類物件的默認訪問權限
封裝(隱藏資料和實作):
- 將實作細節放在一起并將它們與抽象分開被稱為封裝,例:
- 將實作的細節隱藏在私有部分中
- 將類函式定義和類宣告放在不同檔案中
- 資料隱藏也是一種封裝
類和結構:
- C++對結構進行了擴展,使之具有與類相同的特性,它們之間唯一的區別是,結構的默認訪問型別是public,而類為private,
- C++程式員通常使用類來實作類描述,而把結構限制為只表示純粹的資料物件
實作類成員函式:
- 定義成員函式時,使用作用域決議運算子(::)來標識函式所屬的類(未在類中定義)
- 類方法可以訪問類的private組件,訪問物件其它成員函式不必使用作用域決議運算子
行內方法:
- 定義位于類宣告中的函式都將自動成為行內函式
- 可以在類宣告之外定義成員函式,并使其稱為行內函式(使用inline)
- 行內函式的特殊規則要求在每個使用它們的的檔案中都要對其進行定義(通常放在頭檔案中)
方法使用哪個物件:
在OOP中,呼叫成員函式被稱為發送訊息,訊息發送給呼叫它的物件,即使用呼叫它的物件
公有介面:
公有部分的內容構成了設計的抽象部分即公有介面
成員運算子: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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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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