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周志明老師的Java虛擬機書里有這么一段------
"如果讀者有興趣的話,可以嘗試去寫一個與rt.jar類別庫中已有類重名的Java類,將會發現它可以正常編譯,但永遠無法被加載運行"
我試了下, 發現自定義的重名類(我這里是"LineTokenizer"這個類) ,可以被正常加載使用?
是我哪里理解錯了嗎?



uj5u.com熱心網友回復:
你確定你這個類是rt.jar下面的么?
uj5u.com熱心網友回復:
包名不一樣吧,相當于兩個類uj5u.com熱心網友回復:
我反正1.8下面沒找到這個類uj5u.com熱心網友回復:
這種類編譯工具自己的無法加載的類你重寫了也沒意義,你需要找一下編譯器能加載的類uj5u.com熱心網友回復:
你重寫的類非public類,本包外無法呼叫,你重寫后變成public類,可以包外呼叫了。這樣2個類權限不同,當包外呼叫時并不會造成沖突。轉載請註明出處,本文鏈接:https://www.uj5u.com/houduan/173423.html
標籤:Java 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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