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基本概念
3.1 語法
3.1.1 區分大小寫
- 變數名test和Test完全不同
3.1.2 識別符號:變數、函式、屬性的名字,或者函式的引數
- 命名規則
- 第一個字符必須是一個字母、下劃線、或者美元符號$
- 其他字符可以是字母、下劃線、美元符號、數字
- 采用駝峰大小寫格式:第一個字母小寫,剩下每個單詞首字母大寫,
- for example:myName、herAge,
- 駝峰式命名雖不是強制要求,但可以視為一種最佳實踐,
3.1.3 注釋
包括單行注釋和塊級注釋,
- 單行注釋:以兩個斜杠開頭,如下所示:
// alert(“HelloWorld!”)
- 塊級注釋:以一個斜杠和一個星號(/*)開頭,以一個星號和一個斜杠結尾,如下所示:
/*
這是一個
多行的
塊級注釋
*/
3.1.4 嚴格模式
- 定義:為JavaScript定義的一種不同的決議與執行模型,
- 使用方法:
- 在整個腳本中啟用嚴格模式,可以在頂部添加代碼
“use strict”;, - 也可以在函式內部的上方包含這條編譯指示,
- 在整個腳本中啟用嚴格模式,可以在頂部添加代碼
- 使用效果:嚴格模式下,ECMAScript3中的一些不確定行為會得到處理,而且對某些不安全的操作也會拋出錯誤,嚴格模式下,js的執行效果會有很大不同,
3.1.5 陳述句
- ECMAScript中的陳述句以一個分號結尾,但非必需,
- 若省略分號,則由決議器確定陳述句的結尾,
- 建議不要省略分號,因為寫上決議器就不必要再花時間推測應該在哪里插入分號了,
3.2 關鍵字和保留字
ECMA-262描述了一組具有特定用途的關鍵字和一組不能用做識別符號的保留字,
- 關鍵字:可以用于表示控制陳述句的開始或結束、或用于執行特定操作等,
- 保留字:保留字雖然在這門語言中還沒有特定的用途,但他們有可能在將來被用作關鍵字,
3.3 變數
- ECMAScript的變數是松散型別,即可以用來保存任何型別的資料,
- 定義變數時要用var運算子,后跟變數名,例如
var message,當然了,也可以直接在定義的時候對變數做一個初始化,例如var message = ‘hi’ ; - 這段的意思是變數message中保存了一個字串“hi”,像這樣初始化變數并不會把它標記為字串型別,初始化的程序就只是給變數賦了一個值,
- 因此,劃重點,可以在修改變數的同時修改值的型別,例如:
var message = ‘hi’ ;
message = 100 ; //有效,但不推薦
//這個例子代表變數message一開始保存了一個字串“hi”,然后該值又被一個數字值100取代了,
- 有一點需要注意,用var運算子定義的變數將成為該變數的作用域中的區域變數,也就是說如果在函式中使用var定義一個變數,那么這個變數在函式退出后就會被銷毀,例如:
function test(){
var message = ‘hi’ ; //區域變數
} ;
test();
alert(message); //錯誤
//為什么是錯誤?
//這里,變數message是在函式里用var定義的,當函式被呼叫時,就會創建該變數并為其賦值,而在此之后,這個變數會立即被銷毀,所以在執行alerat()那行代碼的時候message已經被銷毀了,因此報錯,
那么,該怎么解決呢?
- 在函式內部省略掉var運算子,就可以創建一個全域變數,例子:
function test(){
message = ‘hi’ ; //區域變數
} ;
test();
alert(message); // hi
//在函式內部不用var會創建全域變數,
//但我們并不提倡這種做法,因為區域作用域中定義的全域變數很難去維護,
//所以我們應該選擇在開始就定義好所有的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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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j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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