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DK 和 JRE 有什么區別?
Java運行環境(Java Runtime Enviroment) 是運行Java程式的基本的Java虛擬機,包括執行applet的瀏覽器插件,JDK (Java Development Kit) 是為了開發,編譯和執行Java應用程式,針對Java的全功能的軟體開發包,包含了JRE,編譯器和工具(比如說 JavaDoc 和Java Debugger),
2、jvm由哪些部分組成,分別起什么作用
由類加載器、記憶體空間、執行引擎,垃圾收集、本地方法介面組成,
類加載器找到類檔案,并驗證決議類檔案,最后加載到記憶體空間各個區域中
記憶體空間包括堆、堆疊、方法區等,用來存盤物件參考、物件資料,類方法等,
垃圾收集回收記憶體中的過期資料,釋放記憶體空間,
本地方法介面提供了jvm呼叫本地其他非java類別庫的功能,
3、java類生命周期分為哪些部分
類的生命周期包括加載、驗證、準備、決議、初始化、使用、清理七個階段,
4、java的類加載器有幾種,分別是什么,描述一下類加載的雙親委派機制?
類加載器分為啟動類加載器,擴展類加載器、應用程式類加載器、執行緒背景關系類加載器,
雙親委派機制,java的三種類加載器存在父子關系,子 加載器保存著附加在其的參考,當一個類加載器需要加載一個目標類時,會先委托父加載器去加載,然后父加載器會在自己的加載路徑中搜索目標類,父加載器在自己的加載范圍中找不到時,才會交給子加載器加載目標類,
5、== 和 equals 的區別是什么?
- ==是判斷兩個變數或實體是不是指向同一個記憶體空間,equals是判斷兩個變數或實體所指向的記憶體空間的值是不是相同
- ==是指對記憶體地址進行比較 , equals()是對字串的內容進行比較
- ==指參考是否相同, equals()指的是值是否相同,
== 比較的是變數(堆疊)記憶體中存放的物件的(堆)記憶體地址,用來判斷兩個物件的地址是否相同,即是否是指相同一個物件,比較的是真正意義上的指標操作,equals用來比較的是兩個物件的內容是否相等,由于所有的類都是繼承自java.lang.Object類的,所以適用于所有物件,如果沒有對該方法進行覆寫的話,呼叫的仍然是Object類中的方法,而Object中的equals方法回傳的卻是==的判斷,
? String s="abcd"是一種非常特殊的形式,和new 有本質的區別,它是java中唯一不需要new 就可以產生物件的途徑,以String s="abcd";形式賦值在java中叫直接量,它是在常量池中而不是象new一樣放在壓縮堆中, 這種形式的字串,在JVM內部發生字串拘留,即當宣告這樣的一個字串后,JVM會在常量池中先查找有有沒有一個值為"abcd"的物件,如果有,就會把它賦給當前參考.即原來那個參考和現在這個參考指點向了同一物件, 如果沒有,則在常量池中新創建一個"abcd",下一次如果有String s1 = "abcd";又會將s1指向"abcd"這個物件,即以這形式宣告的字串,只要值相等,任何多個參考都指向同一物件.
而String s = new String("abcd");和其它任何物件一樣.每呼叫一次就產生一個物件,只要它們呼叫,
? 也可以這么理解: String str = "hello"; 先在記憶體中找是不是有"hello"這個物件,如果有,就讓str指向那個"hello".
如果記憶體里沒有"hello",就創建一個新的物件保存"hello". String str=new String ("hello") 就是不管記憶體里是不是已經有"hello"這個物件,都新建一個物件保存"hello",
6、兩個物件的 hashCode()相同,則 equals()也一定為 true,對嗎?
不一定,同時反過來equals為true,hashCode也不一定相同,
類的hashCode方法和equals方法都可以重寫,回傳的值完全在于自己定義,
關于hashCode和equal是方法是有一些 常規協定 :
1、兩個物件用equals()比較回傳true,那么兩個物件的hashCode()方法必須回傳相同的結果,
2、兩個物件用equals()比較回傳false,不要求hashCode()方法也一定回傳不同的值,但是最好回傳不同值,億提搞哈希表性能,
3、重寫equals()方法,必須重寫hashCode()方法,以保證equals方法相等時兩個物件hashcode回傳相同的值,
7、說說&和&&的區別,
&和&&都可以用作邏輯與的運算子,表示邏輯與(and),當運算子兩邊的運算式的結果都為true時,整個運算結果才為true,否則,只要有一方為false,則結果為false,
&&還具有短路的功能,即如果第一個運算式為false,則不再計算第二個運算式,例如,對于if(str != null && !str.equals(“”))運算式,當str為null時,后面的運算式不會執行,所以不會出現NullPointerException如果將&&改為&,則會拋出NullPointerException例外,If(x33 & ++y>0) y會增長,If(x33 && ++y>0)不會增長
&還可以用作位運算子,當&運算子兩邊的運算式不是boolean型別時,&表示按位與操作,我們通常使用0x0f來與一個整數進行&運算,來獲取該整數的最低4個bit位,例如,0x31 & 0x0f的結果為0x01,
8、在JAVA中如何跳出當前的多重嵌套回圈?
在java中,要想跳出多重回圈,可以在外面的回圈陳述句前定義一個標號,然后在里層回圈體的代碼中使用帶有標號的的break陳述句,即可跳出
外層回圈,例如:
ok:
for(int i=0;i<10;i++) {
for(int j=0;j<10;j++) {
system.out.println("i="+i+",j="+j);
if(j==5) break ok;
}
}
9、float f=3.4;是否正確?short s1 = 1; s1 = s1 + 1;有錯嗎?short s1 = 1; s1 += 1;有錯嗎?
3.4是雙精度數,將雙精度型(double)賦值給浮點型(float)屬于下轉型(down-casting,也稱為窄化)會造成精度損失,因此需要強制型別轉換float f =(float)3.4; 或者寫成float f =3.4F;,
對于short s1 = 1; s1 = s1 + 1;由于1是int型別,因此s1+1運算結果也是int 型,需要強制轉換型別才能賦值給short型,而short s1 = 1; s1 += 1;可以正確編譯,因為s1+= 1;相當于s1 = (short)(s1 + 1);其中有隱含的強制型別轉換,
10、Math.round(11.5)等於多少?Math.round(-11.5)等於多少?
round()方法可以這樣理解:
將括號內的數+0.5之后,向下取值,
比如:round(3.4)就是3.4+0.5=3.9,向下取值是3,所以round(3.4)=3;
round(-10.5)就是-10.5+0.5=-10,向下取值就是-10,所以round(-10.5)=-10
11、switch陳述句能否作用在byte上,能否作用在long上,能否作用在String上?
switch可作用于char byte short int
-
switch可作用于char byte short int對應的包裝類
-
switch不可作用于long double float boolean,包括他們的包裝類 Long/Double
-
switch中可以是字串型別,String(jdk1.7之后才可以作用在string上)
-
switch中可以是列舉型別
String strSeason = "Summer";
switch (strSeason.toLowerCase()) {
case "spring":
season = 1;
break;
case "summer":
season = 2;
break;
case "fall":
season = 3;
break;
case "winter":
season = 4;
break;
default:
season = -1;// 沒找到對應的季節
break;
}
12、Overload和Override的區別?Overloaded的方法是否可以改變回傳值的型別?
Java中方法的 overload 發生的條件是,同一個類里,有兩個或以上的方法名稱完全相同,但引數串列不同,另一方面,方法的 override 是指,子類重定義了父類里的同一個方法,Override 的方法必須方法名、引數串列和回傳型別都完全相同,Override 的方法不會限制原方法的訪問權限,
13、是否可以從一個static方法內部發出對非static方法的呼叫?
Java 中的 static 變數歸相應的類所有,它的值對于類的所有實體都是相同的,static 變數是在 JVM 加載類的時候初始化的,如果代碼試圖訪問非靜態的變數,而且不是通過類的實體去訪問,編譯器會報錯,因為這些非靜態變數還沒有被創建呢,并且它們沒有與實體相關聯,
14、介面類和抽象類有哪些區別?抽象類必須要有抽象方法嗎?
Java同時提供和支持抽象類和介面,它們的實作有一些共同的特點,也有如下不同:
- 介面中所有的方法默認都是抽象的, 在Java8中允許介面中有靜態默認的方法, 而抽象類可以同時包含抽象和非抽象的方法,
- 一個類可以實作多個介面,但它只能繼承一個抽象類,
- 一個類要實作某個介面,必須實作這個介面宣告的所有方法,而一個類不需要實作抽象父類中宣告的所有方法,不過,這時候這個類也必須宣告為抽象類,
- 抽象類可以實作介面,而且不需要實作介面中的方法,
- 介面中宣告的變數默認是final的,而抽象類可以包含非final的變數,
- 介面中的成員默認是public的,而抽象類的成員可以是private,protected,或public的,
- 介面是絕對抽象的,不可實體化,抽象類也不可以實體化,但可以在main方法中觸發實體化(注:通過匿名類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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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J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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