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因為:hover答案肯定是“不”。在 CSS 語言上,它將是
@media (hover: hover) {
.button {
outline: 1px solid yellow;
}
}
怎么樣 :focus?我知道即使在觸摸設備上輸入檔案是否仍然需要它,但是按鈕和鏈接呢?
uj5u.com熱心網友回復:
:focus 當然適用于觸摸或非觸摸設備上的按鈕和鏈接/錨點。
試試下面的例子。當您單擊/點擊按鈕或鏈接時,樣式會發生變化,直到您單擊/點擊其他位置。
.button:focus,
.link:focus{
color: red;
}
<button class="button">
Click me
</button>
<br/>
<a href="#" class="link">Link</a>
更新
在評論中回答您的問題,與:focus不同:hover,不一定與可訪問性有關。這些偽類指示元素的狀態。
:focus- 表示已獲得焦點的元素(例如表單輸入)。它通常在用戶單擊或點擊某個元素或使用鍵盤的 Tab 鍵選擇它時觸發。:hover- 當用戶使用指點設備與元素互動但不一定激活它時。它通常在用戶使用游標(滑鼠指標)懸停在元素上時觸發。
還有:active,這有點相關:
:active- 表示用戶正在激活的元素(例如按鈕)。使用滑鼠時,“激活”通常在用戶按下滑鼠主按鈕時開始。
所以你可以根據這些不同的狀態來設計你的元素。但你不必這樣做,如果你的設計不需要特定的風格為狀態。
根據元素,還有其他可用的偽類,例如:visited僅用于鏈接/錨點的偽類,以及:checked特定于復選框和單選按鈕的偽類。
請參閱:https : //developer.mozilla.org/en-US/docs/Web/CSS/Pseudo-classes
uj5u.com熱心網友回復:
有意義的:
- 你在觸摸程序中看到它一小會兒
- 如果您的頁面停止操作并且用戶停留在按鈕或鏈接上,他們將看到 :focus 樣式(如果已定義)
- 如果無論如何都應該為桌面定義它(為了可訪問性),請參閱 https://www.w3.org/WAI/WCAG21/Understanding/on-focus.html并且您可能在桌面和觸摸設備之間共享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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