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是唯一的真理,
變數
變數的定義
- 變數就是可以變化的量,
- JAVA變數是程式中最基礎的程式單元,其要素包括變數名,變數型別及作用域,

寫程式要注意程式的可讀性
如圖所示,可以一行寫多個物件,但是不建議,
代碼也能使用Ctrl+F搜索,方便排錯,

注意事項:
- 每個變數都有型別,型別可以是基本型別,也可以是參考型別,
- 變數名必須是合法的識別符號,
- 變數宣告是一條完整的陳述句,因此每個宣告都必須以分號結束,
變數作用域

- 類變數
類變數賦值要加static - 實體變數
實體變數:在類里,方法之外,從屬于物件,如果不賦予其屬性,會輸出默認值,數值的默認輸出為0或0.0,字符的默認輸出為u0000,boolean值的默認輸出為false,除了基本型別,其他的都是null, - 區域變數
區域變數:必須宣告和初始化值,區域變數只在方法后的{}內生效,

常量
常量的定義
- 常量(constant):初始化(initialize)后不能再改變值,不會變動的值,
常量賦值要加final
static和final都是修飾符,不區分前后
double是資料型別,后面必須跟變數名


- 常量可以被理解為一種特殊的變數,它的值被設定后,在程式運行程序中不允許被改變,

- 常量名一般使用大寫字母,
變數的命名規范
駝峰原則:除了首字母外,后續每個單詞首字母大寫,
- 所有的變數、方法、類名:見名知意
- 類成員變數:首字母小寫和駝峰原則:monthSalary
- 區域變數:首字母小寫和駝峰原則
- 常量:大寫字母和下劃線:MAX_VALUE
- 類名:首字母大寫和駝峰原則:Man、GoodMan
- 方法名:首字母小寫和駝峰原則:run()、runR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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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Jav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