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 = class
public
a:string;
procedure aa(aa:string);
private
b:string;
procedure bb(bb:string);
protected
c:string;
procedure cc(cc:string);
end;
Tb 繼承自 Ta ,相當于Tb擁有了Ta可以繼承的所有成員,是不是相當于像下面這樣?
Tb= class(Ta)
public
a:string;
procedure aa(aa:string);
protected
c:string;
procedure cc(cc:string);
end;
還有一個問題,我把類理解為一個自定義型別,對嗎?大神們是怎么理解類的啊
uj5u.com熱心網友回復:
物件(Object)就是現實世界中的一類物體,它們具有某種共有的特征和行為。這類物體(物件)可以用某種特征和行為來分類,甚至可以強化某種特征和行為。通過某些公共特征和行為的方法來描述一類的型別叫類(class),其物體叫物件(Object)。類是對一類事物的抽象(abstract),是創建物件的模板,物件是類的實體(instance)。 物件就是用來摸似現實生活中各種元素的特征和行為的,它是迄今為止最為接近真實事實的資料抽象。從編程角度看,類是一種型別的定義,物件則是這種叫做“類”的型別實體。
uj5u.com熱心網友回復:
物件的繼承性是指把一個新的物件定義為一個物件的的后代。繼承性的含義直接而且顯然。它是指把一個新的物件定義成為已存在物件的后代;新物件繼承了舊類的一切東西。在往新物件中添加任何新內容以前,父類的每一個欄位和方法都已存在于子類中,父類是創建子類的基石。
uj5u.com熱心網友回復:
選一個合適的類做為新類的父類可以有效的提高代碼的重用程度,從而減少很多重復的作業量。uj5u.com熱心網友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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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VCL組件開發及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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