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報道說美國司法部經過長達是十幾個月的調查,認為Google涉嫌違反壟斷法,可能要對Google動刀了:考慮強迫Google出售Chrome瀏覽器和利潤豐厚的廣告業務,
Google會被拆分嗎?
這不由得得讓我想起了另外兩家美國的IT巨頭,它們也曾由于市場壟斷,面臨美國政府的反壟斷大棒,我們先說說它們的反壟斷戰爭,然后回頭再說Google,
01
藍色巨人IBM
現在的同學對IBM可能沒有太大感覺了:ThinkPad和x86服務器早就賣給了聯想, IBM最著名的Z系列大機基本上也見不著,非常知名的5大品牌軟體在互聯網軟體的沖擊下也逐漸式微,日常接觸最多的可能是Eclipse,但是也被IDEA壓一頭,
實際上IBM是計算機發展歷史上最重要的參與者,它最輝煌的時候是在上世紀60年代,尤其在小沃森的“世紀豪賭”System/360成功以后,更是所向披靡,碾壓對手,
(IBM的System/360)
到1969年,IBM在全球大型計算機市場的份額接近80%, 其他7位競爭對手各自占據可憐巴巴的2%到5%的份額, 被人們戲稱為“IBM和七個小矮人”,
(IBM和七個小矮人)
如果任由IBM這么高速發展下去,整個計算機行業很可能只剩下IBM一家公司!
1969年1月,美國司法部對IBM提起了反壟斷訴訟,指責它壟斷市場、阻止競爭,之后的幾年里,大大小小的競爭對手共對IBM發起22起反壟斷訴訟,要求IBM賠償損失,甚至要求分拆IBM,
對于這些訴訟,IBM聘請了大批律師進行應訴,最多同時雇用了200名律師,起初,IBM無意和解,但它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小沃森心力交瘁,一度因心肌梗塞住進醫院,
IBM與小矮人們的官司很快和解,但是與司法部的官司則曠日持久,直到1982年里根上臺,政府積極推行經濟自由化和放松管制運動, 時任反托拉斯局領匯入威廉·巴斯特認為計算機行業與電信業不同,是無管制的,承受著市場競爭的強大壓力, 從而以“沒有價值”為由撤銷了這一訴訟,
IBM避免了像AT&T那樣被拆分的厄運,但是也付出了極為沉重的代價,10億多美元的費用就不說了,關鍵是它從一家積極進取、野心勃勃的公司變成了一個小心謹慎的龐然大物,
從1972年起,IBM制定的每項政策都要經過反壟斷法的過濾,所以當IBM開創了兼容PC機的巨大市場后,在反壟斷壓力下卻不敢獨占電腦產業,從而讓康柏,Dell做大,更是讓微軟和Intel崛起,成為新一代霸主,
02
微軟帝國
二十年以后,反壟斷的利劍砍到了微軟的頭上,
相比IBM壟斷大型計算機,微軟壟斷的是軟體,
比爾·蓋茨在PC業興起的時候,就敏銳地意識到,壟斷了作業系統,就能壟斷軟體業!
所以他費勁心力讓DOS搭上了IBM兼容機的快車,占領了用戶的桌面,然后鍥而不舍地發展圖形化的Windows作業系統,經過Windows 1.0, 2.0的慘敗,終于通過Windows3.0大獲成功,繼而通過Windows 95 走向巔峰,
壟斷了桌面作業系統還不算,微軟還要壟斷應用軟體,它四面出擊,挑起了無數的戰爭:
Excel vs Lotus 1-2-3
Word vs WordStar/WordPerfect
IE vs Netscape
Media Player vs Real Player
VS Studio vs Delphi/C++ Builder
........
占領桌面還不算,還要占領服務器
Windows NT vs Unix
SQL Server vs Oracle , Db2
MS Exchange vs Lotus Note
IIS vs Apache
.NET vs Java
......
(2006年的微軟帝國)
但是微軟牛X的是, 除了服務器端的領域, 它全部打贏了!
這些戰役中最知名的就是IE vs Netscape,IE通過捆綁和免費,成功地在瀏覽器市場翻盤,而微軟還振振有詞地狡辯說:IE不是“產品”,而是一個作業系統中的一個“功能”!
微軟犯了眾怒,但是大家誰都搞不定它,美國司法部出手, 祭出反壟斷的利劍,
比爾·蓋茨在作證
比爾·蓋茨在法庭上很不“老實”,經常用“我不記得了”這種說辭來應付,在審判期間微軟還提供了很多錄像帶,其中一盤還顯示IE從Windows中洗掉以后,導致Windows減慢和故障,以此證明IE是個重要的功能, 但被火眼金睛的法官發現視頻是拼接起來,故意達成這個效果,
到了2000年,哥倫比亞地方法官托馬斯-杰克遜做出了初審裁決:把微軟拆分成兩個公司,一個主攻作業系統,另外一個經營應用軟體,省得它利用作業系統的優勢,捆綁應用程式來擊敗競爭對手,這個訊息一出,微軟的股票應聲暴跌一半,微軟以外的人都興高采烈,
但是微軟還是逃過了分拆的命運,在隨后的拉鋸戰中,微軟和司法部達成和解,交了一大筆賠款了事,
后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互聯網崛起,Google,Facebook成為巨頭, 微軟先是被Web奪走了開發的王座;十年后,蘋果推出iPhone, Google推出Android,微軟又被智能手機奪走了客戶端的王座,
微軟在鮑爾默時代,抱著Windows和Office這兩顆搖錢樹搖了很久,也曾嘗試互聯網服務(MSN, Bing)和手機(Windows Phone),但都已失敗告終,
微軟沒有敗給美國政府,它敗給了時代,
幸運的是微軟也出現了一個力挽狂瀾的新CEO納德拉,帶領微軟走上了云計算之路,
03
又是二十年過去了,這次輪到了Google ,
微軟壟斷了桌面軟體, Google壟斷了網路服務,
在美國市場
Google在網路搜索市場的份額超過90%
Android在手機作業系統的份額超過80%
Chrome在瀏覽器市場的份額超過70%
Google在視頻,地圖等細分領域也超過70%
即使在全球市場,除了在中國等少數國家,Google都占據主導地位, 看看Google禁止華為使用GMS,華為手機在海外有多么痛苦就知道了,
根據IBM和微軟有驚無險的訴訟經歷,我個人覺得Google的反壟斷調查的結局很可能和IBM/微軟差不多:賠償一筆對它來說微不足道的金額,拆分則不大可能,
但是反壟斷調查和訴訟會對后續的競爭產生深遠影響,無論是否拆分,這些巨頭都會被迫改變自己的業務策略,給諸多競爭對手帶來成長的機會,就像IBM之于PC業,如果遇到了時代的變遷,很可能會被另外一個巨頭擊敗,正如微軟之于互聯網,
然后,下一個巨頭再次獲取壟斷地位,再次反壟斷,如此回圈不息,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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