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看下面三項定義:
以太
以太是一種比電子還小很多的圓形粒子,大小都差不多,其彌漫在空間,不斷振動著,占據著一定的空間,隨著接收的恒星能量變化而流動著。
以太風的產生
恒星 提供能量,以太粒子振動增強,周圍空間的以太升壓,行星 消耗能量,以太粒子振動減弱, 周圍空間的以太降壓。恒星空間以太風刮向行星空間,產生行星重力,而行星消耗以太風能量,以太風減弱形成恒星引力。而行星受到以太的振動,溫度上升,會在內部產生熱核。
光
光是光源的電子和電子劇烈碰撞,激起緊挨著它們的以太的振蕩,以太獲得能量后,振動在以太粒子群中依次接力,以螺旋環繞前行方式向前移動時被我們所觀測到的現象。其波動頻率為幾十億赫茲。頻率、幅度由光源電子碰撞頻率和劇烈程度決定,其照射的方向,由受激以太粒子的振動方向決定。
由上可知,光是振動在以太粒子中螺旋環繞方式前行的,且因為以太本身的運動(形成重力),所以同時還隨著以太的在運動,也就是在其傳播的方向上,還疊加了一個重力失量G。因為以太極小,所以對于分子和原子來說,是直接通過的,而在原子核和電子周邊的以太則會因振動受阻,速度減慢,所占空間減小,形成環流。這也就是說,以太流在遇到物體時,速度會略微減慢,密度會略微增加,但因為原子核和電子所在的空間太小,所以影響并不很大。另,在物體邊緣,因為以太流受到原子核和電子影響形成環流,產生被我們所能看到的衍射現象,所以其傳播的光在我們看來,邊緣就是模糊的。
綜上所述,光在地面傳播時,速度對于地面是常量,C = 以太的振動傳遞速度 + 以太流速度,且運動的物體對其基本沒影響。
理論實體:光的折射
我們學到的知識是在兩種透明介質的表面,光會發生折射,所以水中的物體,從空氣中看,比實際位置近(淺),但是,我們從以太角度分析原理,折射是因為在不同的透明介質中,以太是向地心方向流動(形成重力)的速度不同,而光又是以太傳播的,所以光線的折射(方向改變)不是兩種透明介質交界處引起的,而是在介質里傳播時改變的。以太流(重力)在水中流動得慢,從上面看去,水中物體自然離空氣近,而從水底向上看去,水中物體就反了過來,離空氣遠了,由此可以看出,折射定理只能用于從空氣上方往下方的水中看,如空氣在下方,水在上方,我們從下方往上看就是錯的,如空氣和水平放,光線從側面過,我們從側面看,則只有從法線上方(指天空和水平之間的方向)進入的光線才符合折射定理。
以太的詳細論述:
https://blog.csdn.net/titan_ysl/article/details/10320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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