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國慶長假讀了幾本好書,但時隔幾天還能寫得出一點心得的只有這本《黑客:計算機革命的英雄》,電子書應該買了幾年了,一直沒有仔細看,或者說更重要的問題是沒有好的角度去看,這次看的時候Get到了AI這個關鍵字,終于看進去了,
這本書講的是黑客文化與倫理,但看了這本書以后,再將一些事件聯系起來,我對于資訊時代居然有了一個更深層次的理解,計算科學、認知科學包括如今的資訊時代只是AI科學的副產物,
1936年圖靈提出圖靈機、馮·諾依曼1945年設計出通用電子計算機方案、1946年世界上第一臺電子計算機問世、1948年香農提出資訊Bit及資訊熵理論、圖靈1950年提出圖靈測驗、再到1956年約翰·麥卡錫在達特矛斯會議上明確提出“人工智能”概念及1959年麥卡錫成立MIT大學的AI實驗室,20年間AI走完了第一次迭代,
而資訊時代,可以說是隨著計算機的發展、MIT的AI實驗室、流淌于MIT這所大學的Hacker文化、Hacker們的中餐廳聚餐儀式等元素發酵而來,MIT大學的AI實驗室由約翰·麥卡錫、馬文·明斯基共同創立,他們不算純粹的黑客,畢竟他們的主業是科研,卻可算是計算機黑客們的導師,
Hacker文化,是早于我們所熟知的計算機黑客文化出現的,MIT校園里的那些智商顯得稍高于常人的理工男們,所發明的一些“有技術含量”的惡作劇作品就被稱為Hack,而這批人就是Hacker,
Hacker文化背后的理工科思維,稍作聯想,“Just For Fun”的Linus、“我只相信物理學”的馬斯克就躍然眼前,
該書的第一版寫于1983年,那時作者最后記錄的是一位自稱為“最后一名真正黑客”的理查德·斯托曼(RMS),這個“最后”指的是計算機網路出現時,資訊的安全性所帶來的對于純粹黑客文化中“資訊自由”觀念的巨大沖擊,RMS至今仍在堅守這一理念,我們不禁被他思想之中的理性之光所感動,同時,又不禁感嘆時代最是無情,
像這本書中所揭示的一小戳人無意中開啟了這個資訊革命的時代,可多數人仍然只會被時代馴化,順應時代潮流而為,
如《人類簡史》中寫道農業革命是人類遇到的某種騙局,在一萬年前,人類開始馴化動植物,比如小麥當時“也不過就是野草當中的一種,只出現在中東一個很小的地區,但就在短短1000年內,小麥忽然就傳遍了世界各地,”“人類為了適應小麥和小麥農業,付出了無數健康、勞動、營養、人身安全方面的代價!為了培育小麥,人類彎腰清石塊、努力挑水桶,于是脊椎、膝蓋、脖子和腳底都付出了代價,”所以作者不禁有了“到底是人類馴化了小麥,還是小麥馴化了人類”之問,
同樣的,如今用了二三十年時間,就幾乎完成了資訊與很大一部分人類的彼此馴化,20年前痞子蔡在《第一次親密接觸》中描寫的網戀方式,如今竟已變成你我日常生活中的必備技能,“那時車馬慢”的理由已經不成立,更不用提計算機編程成為小學課程、電子競技成為體育專案等各類改變,
所不同的僅是,小麥是對應人的物質層面,資訊是對應人的精神層面,都是生存所需,
這樣再繼續推理,人類要征服宇宙,宏觀上,人類要成為跨行星生存物種,一種方式是肉體物理傳送,另一種是人的意識直接光速傳送,哪種更快,毫無疑問是后者,那么問題來了,怎么判斷傳過去以后的那束意識流還是代表著你?
這個問題也許可以基于“圖靈測驗”來推理,圖靈理論說“如果第三者無法辨別人類與人工智能機器反應的差別, 則可以論斷該機器具備人工智能”,那么是否可以類似的推論:如果第三者無法辨別此地的“分身”的你與“本尊”的反應的差別,則可以論斷該“分身”是你,而要實作這一切,則依賴于大腦科學和認知科學的充分發展,
當然,人是會因經驗而變的,來自某個時間點完全同步的本尊和分身副本一旦在后續有了不同的經驗,勢必會分裂成兩個不同的人,
保雷·格雷厄姆的《黑客與畫家》一書,作為補充,闡述了計算機編程語言文化與互聯網時代程式員的商業邏輯建立等問題,多年以后,松本行弘的《代碼的未來》似乎也繼往開來的作著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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