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存證技術,被認為是繼蒸汽機、電力、資訊和互聯網科技之后,目前最有潛力觸發第五輪顛覆性革命浪潮的核心技術,
電子證據是指以電子形式表現出來的、可以證明案件事實的一切材料,目前司法實踐中,經常碰到的電子證據主要有手機短信、電子郵件E-mail、網上聊天等形式,相對于其他證據,電子證據具有高科技性和無形性、內容的易破壞性和不安全性、多媒體性和復合性、易保存性和傳輸快捷性以及反復重現性,

什么是區塊鏈與區塊鏈存證
在一個村子里,村民之間的交易往來,每產生一筆,都要找村里的教書先生記賬,教書先生的賬本便是權威,但有時候,教書先生生病了,沒法記賬,村里的買賣只能全部暫停,不僅如此,教書先生偶爾會記錯賬,但因為他是權威,所以大家也只能自認倒霉,
后來,有人介紹了一種新的記賬方式,即大家每個人都配一本賬本,若有交易產生,只要找村里面一定數量的人同時記賬,交易就能進行,這樣就不用依靠教書先生這唯一渠道了,
此外,因為同時由多人記賬,資訊公開透明,交易的真實性得到了有效保證,甚至比教書先生的“名譽保證”更為管用,
這種去中心化的、多節點的信任共識(信任形成)機制,便是區塊鏈的精髓所在,而區塊鏈存證,則可以理解為:原來的資料只存盤在教書先生處(中心化存盤),而現在改為在多個村民的賬本上存盤(區塊鏈內多節點存盤),

區塊鏈存證之概述
通過數學演算法,可在電子資訊的基礎上生成哈希值(通過對檔案內容進行函式運算而得到的一組二進制值),哈希值與該電子資訊之間會產生唯一的對應關系,這些資訊匯集起來,便形成了完整的電子資料,當事人可選擇自己信任的第三方存證平臺,對電子證據資訊進行提取和存盤,生成相應的哈希值摘要,獲取驗證該電子證據所需的密鑰,并將該哈希值摘要和密鑰上傳至法院的區塊鏈平臺,
與傳統那種公證處保全的,單點、集中式的存證相比,運用區塊鏈底層技術的電子存證有下列優勢:
1、資料防篡改,普通的存證資料是存放在某個中心化的機構,如司法鑒定中心或公證處,不能完全避免被人為惡意篡改的情況,而區塊鏈上的資料具有防篡改的哈希驗證(為了保證檔案的正確性,防止一些人盜用程式,加些木馬或者篡改著作權,設計的一套驗證系統),同時是多節點分布式存盤,所以一旦資料上鏈后,便很難被篡改,
2、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資料作假,在資料上鏈時,是有背書策略的,一般是多機構多節點同時背書后才能上鏈,能避免資料作假的情況,
3、公開透明,普通的存證資料是存放在某個中心化的機構,如果其不對外開放介面,第三方是很難獲取的,存證資料不夠透明,如果應用區塊鏈技術,鏈上的存證資料對于相關干系方都是公開透明的,
4、資料不易丟失,普通的存證資料是由某個中心化的機構,如司法鑒定中心或公證處來集中保存,各種資料保全技術參差不齊,如果出現一些意外或惡意破壞的情況,資料容易丟失,區塊鏈底層機制是多節點分布式存盤,每個節點都有一份完整的存證資料副本,故在資料防丟失方面有天然的技術優勢,
關于電子證據真實性的認定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八條規定:“審查資料電文作為證據的真實性,應當考慮以下因素:(一)生成、儲存或者傳遞資料電文方法的可靠性;(二)保持內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三)用以鑒別發件人方法的可靠性;(四)其他相關因素,”例如,在一起案件中,由原告操作固定電子證據的程序,并提交至存證平臺,由存證平臺出具保全書,
關于電子資料生成及儲存方法可靠性的審查,法院認為,原告在實施操作前,雖未對取證環境的清潔性進行檢查,但結合勘驗程序、第三方存證平臺出具的說明及《檢驗報告》等,足以對電子資料形成時間的準確性、取證環境的真實性予以保證,關于保持電子資料完整性方法可靠性的審查,法院認為,該電子資料通過存證平臺完成取證后,平臺自動生成了一個唯一對應且進行加密的哈希值,進而生成了載有哈希值、區塊鏈保全ID、取證時間等資訊的資料保全證書,從而保證了電子資料的完整性,

區塊鏈存證市場治理
與公證市場相比,區塊鏈存證市場盡管所占份額較小,但前途不可限量,目前,區塊鏈存證市場存在平臺資質缺乏規范、平臺中立性有待明確、存證技術標準不統一等問題,
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了《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資料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了電子證據保全的效力,但是,相關法律法規或規章尚未對電子證據保全市場進行規范,因此,有必要確立區塊鏈存證平臺準入制度,為符合條件的平臺頒發區塊鏈存證資質,這不僅可以避免市場中存在假存證平臺的現象,防止當事人受騙,也可以促使平臺的存證程序更加規范,
雖然哈希值與電子證據之間存在一一對應關系,但若該電子證據被替換,便會給法院驗證和司法鑒定帶來困擾,因此,有必要將中立義務作為存證平臺的法定義務,并規定違反中立義務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責任,以保證電子證據存證的公正性,
目前,區塊鏈存證平臺使用的技術標準并不統一,部分小規模的存證平臺為了降低成本,設計的電子證據生成系統不達標,難以實作應有的性能,同時,規范區塊鏈存證市場的重要任務之一,是指引其使用經國家權威機構確立的技術標準,

區塊鏈存證之完善
區塊鏈存證主要分為兩個部分:一是電子資料生成;二是電子資料存盤,其中,法院對電子資料的衍生資料,即哈希值進行存盤,相當于整個區塊鏈存證系統中的后端,如果要有效還原區塊鏈存證的整個流程,并保證電子證據的真實性,需將區塊鏈存證平臺納入司法區塊鏈系統之中,區塊鏈存證平臺作為法院建立聯盟鏈的一個節點,可保證存證平臺上的資料安全傳輸至法院司法區塊鏈系統的節點之上,從而保證司法裁判的公正性,
從宏觀角度來看,區塊鏈存證可分為技術和治理這兩個層面,盡管區塊鏈存證在技術層面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但可通過技術發現和技術監督予以解決,目前,需重點解決區塊鏈存證在治理層面上的問題,加強頂層設計與規范制定,對此,筆者建議如下:一是對區塊鏈存證進行統一的標準化設計;二是出臺相應的司法解釋,促使區塊鏈存證成為一個倍訓系統,在鼓勵和引導市場的同時,進一步規范和促進市場發展;三是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行業標準等,推動區塊鏈存證市場實作良性運行,

總結
有人這樣評價區塊鏈存證:“與其說區塊鏈存證是一項新技術,不如說是一種新的思想理念,”區塊鏈存證作為技術在位元幣方面的早已全面應用,但是其理念上的革新,對各個行業來說才是區塊鏈存證能產生巨大影響的原因,技術可能會逐漸被取代,但是革新性的理念才是影響經濟社會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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