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6新增內容(部分)
一、兩個宣告變數的方法let、 const
let: 不能重復宣告、有暫時性死區,不能提前訪問、{}塊級作用域,
const:宣告常量、宣告之后不能被修改,
二、箭頭函式
語法:(引數)=>{運算式}
箭頭函式中this沒有固定指向,一般指向宿主物件,
三、結構賦值
一次性獲取陣列或物件中的元素
語法: var [a,b,c]=[1,2,3]
var {name,age,say}={name:‘ls’,age:18,say:‘哈哈’}
此處變數的名字要和物件中的屬性一一對應,
四、bind的方法
bind作用:回傳一個新的函式改變新函式中this的指向
語法:function fn (){}
let fn1 = fn.bind
五、class的類
語法:class 類名{屬性,方法} 只能包含屬性跟方法
constructor(){} 構造方法,class被new的時候自動呼叫,
extends() 子類繼承父類,
轉載請註明出處,本文鏈接:https://www.uj5u.com/qita/181157.html
標籤: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