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文章闡述了全球區塊鏈政策及監管的總體特征,重點分析了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資產的應用落地和監管政策,并指出國際區塊鏈監管三大趨勢,隨著行業本身的發展和監管機構經驗的積累,全球不斷加大對區塊鏈技術的支持,關于數字貨幣的監管也將日趨成熟,
區塊鏈技術被國際普遍接受
區塊鏈,是分布式賬本、點對點傳輸、加密技術、共識機制、智能合約等技術的集成創新應用,具有分布式、公開透明、可追溯不可篡改等特性,能夠在非信任環境下創建信任,引起了世界主要國家和經濟體的普遍關注,
最早作為位元幣的底層技術進入人們的視野,目前區塊鏈應用主要有兩類,一類是數字貨幣應用的延伸,可以統稱數字資產;另一種則將區塊鏈技術應用于物體經濟政務、醫療、金融、農業、供應鏈等各領域,如基于區塊鏈的電子身份、基于區塊鏈的金融基礎設施等,
文章指出,目前區塊鏈技術中性論被各國普遍接受,政策和監管對區塊鏈技術創新研發以及在物體經濟領域的應用大多采取積極探索和支持的態度,并立法、制定政策或發展規劃,推出監管沙盒等來支持技術研發和應用,
例如,德國聯邦政府于2019年9月發布《德國國家區塊鏈戰略》,美國多個州提出或已經設立區塊鏈技術法案,并推出地方性沙盒等,這些都體現了各國正在牢牢把握區塊鏈技術帶來的發展機遇,促進本國相關領域的數字化發展,
數字資產國際監管態度較為審慎
作為區塊鏈應用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國際上還沒有對數字資產統一的定義,對其定性也存在多種看法,但主要的兩種是將數字資產定位為資產或工具,多為監管機構出于監管的需要而對數字資產進行的分類,
相比區塊鏈技術應用,國際監管對數字資產的態度也有明顯差異,在缺少中心化信任機構的情況下,數字資產實作了價值的可信傳遞,使得價值流轉極為便利,伴隨而來的是其風險的增加,從而成為國際監管的重點,“目前,各國對數字貨幣監管主要有三種態度,即允許、觀望、禁止,” 袁煜明表示,
文章梳理發現,在國際范圍內,多數國家對數字貨幣的發行、交易等尚未提出明確的監管框架和監管要求;大概有二十個國家或經濟體允許發行或使用數字貨幣;少部分國家禁止發行或使用私人數字貨幣和從事相關服務,
“總的來說,隨著區塊鏈技術應用的不斷發展,國際區塊鏈監管呈現三大趨勢,”袁煜明認為,一是全球對于數字貨幣的監管將趨于成熟,并加大對區塊鏈技術的支持;二是多國或者多機構之間進行聯合監管的行程將加快,并影響各國政策的制定;三是各國監管框架逐漸形成,且監管特色初步顯露,
“隨著國際區塊鏈監管日益成熟,相信區塊鏈可以在合規發展的前提下,打通物體世界和數字世界,促進商業價值更好地流轉,建立一個美麗新世界,”袁煜明說,(張偉)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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