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錄
- 一、資料收集
- 二、確定標準耕作制度、基準作物、指定作物、光溫(氣候生產潛力)
- 三、劃分指標區,確定分等因素及權重
- 四、編制“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自然質量分”記分規則表
- 五、繪制分等因素分值圖,劃分分等單元
- 六、計算農用地自然質量分
- 七、計算自然質量等指數
- 八、計算土地利用系數
- 九、計算土地經濟系數
- 十、計算農用地等指數
- 十一、農用地等別初步劃分
一、資料收集
二、確定標準耕作制度、基準作物、指定作物、光溫(氣候生產潛力)
查《農用地分等規程》附錄D,填寫表1、表2

三、劃分指標區,確定分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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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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