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10月20日,科創板發生一件大事:證監會正式下發關于同意螞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螞蟻集團”)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
但不久后,拿到上述IPO“批文”的螞蟻集團暫緩在科創板上市,
如今,時隔證監會同意注冊整一年,螞蟻集團的“批文”已到期,2021年10月19日,《華夏時報》記者就此聯系螞蟻集團,詢問IPO事宜安排,未收到回復,
再上市需重新“排隊”
螞蟻集團2020年10月20日收到證監會的同意注冊批復后,上市行程推進得十分迅速,
按照計劃,該公司將在15天后的2020年11月5日,同時在港交所和科創板上市,此前的10月24日晚發行價已確定,每股68.8元,2020年11月2日網上中簽投資者已完成繳款,
但上市前兩日,2020年11月3日晚間,意外來臨,
螞蟻集團當日披露的上交所通報顯示,后者在通報中稱:“近日,發生你公司實際控制人及董事長、總經理被有關部門聯合進行監管約談,你公司也報告所處的金融科技監管環境發生變化等重大事項,該重大事項可能導致你公司不符合發行上市條件或者資訊披露要求,根據《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六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條等規定,并征詢保薦機構的意見,本所決定你公司暫緩上市,”
螞蟻集團不久啟動退款程式,并對IPO暫緩后的安排作出了這樣一番表述:暫緩發行后,螞蟻集團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同意批復的有效期內,在對相關會后事項充分核查和評估的基礎上,視情況決定是否重新啟動發行并及時公告,
《華夏時報》去年曾報道,上述IPO“批文”有效期為一年整,依據的相關法律法規為《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科創板注冊管理辦法》),
其中的第二十五條規定,“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自作出之日起1年內有效,發行人應當在注冊決定有效期內發行股票,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
這意味著,截至2021年10月20日,螞蟻集團的IPO“批文”有效期已到期,
對此,前頭部券商保薦代表人、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指出,到期了意味著,重新啟動發行是不可能的了,螞蟻集團要再想A股IPO,需要重新申請審核了,
金融科技被劃入“限制類”
螞蟻集團方面未回復本報記者有關未來IPO動向的提問,
相比螞蟻集團申請上市前,如今除了國內金融科技行業的監管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科創板上市政策也發生了變化,
2021年4月,證監會修改公布了《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下稱“《指引》”),上交所也同步修訂發布了《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
其中,證監會在相關公告中指出,要按照支持類、限制類、禁止類分類界定科創板行業領域,建立負面清單制度,
上交所則在修改后的《暫行規定》中明確,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創新企業在科創板發行上市,禁止房地產和主要從事金融、投資類業務的企業在科創板發行上市,
對于金融科技和模式創新企業被歸入“限制類”,王驥躍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在他看來,所謂“限制類”,不是一定不能在科創板上市,但需要提前(和監管)溝通,“沒禁止,但原則上不可以”,
同樣在4月份,前身為京東金融的京東數科從科創板撤回了上市申請,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業監管環境和科創板上市政策發生的變化,
證監會在介紹修改《指引》的背景時指出,科創板“硬科技”的成色和市場包容性逐步顯現,但申報和在審企業中也出現了少數企業缺乏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不足、市場認可度不高等問題,需要結合科技創新和注冊制改革實踐,進一步研究完善,
“這次完善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總的思路是:聚焦支持‘硬科技’的核心目標,突出實質重于形式,實行分類處理和負面清單管理,進一步豐富科創屬性評價指標并強化綜合研判,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強化制度規則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從源頭上提高科創板上市公司質量,”證監會稱,
最終,修改后的《指引》除了包括新增上述“限制類”、“禁止類”內容外,還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新增研發人員占比超過10%的常規指標,以充分體現科技人才在創新中的核心作用;二是在咨詢委作業規則中,完善專家庫和征求意見制度,形成監管合力;三是交易所在發行上市審核中,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重點關注發行人的自我評估是否客觀,保薦機構對科創屬性的核查把關是否充分,并做出綜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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