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東演講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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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東
楊東教授是我國最早對區塊鏈的應用進行研究的學者之一,2015年在《互聯網+金融=眾籌金融》一書中提出了區塊鏈在金融領域的應用,更是在2017年出版了《鏈金有法:區塊鏈商業實踐與法律指南》,率先從法律角度對區塊鏈的應用和實踐進行了創新性的分析,為企業布局區塊鏈戰略提供了指導。
以下是4月7日楊東在北大光華管理學院的演講: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楊 東
我個人在14年底就提出來,無論是P2P還是位元幣,其實都是打破中介,去中心和多中心分布式的實作,是點對點的一種鏈接。這樣一種形態,它是改變了以往社會幾百年的金融機構,以機構為中心,或者以中心化的交易所為中心的這樣一個金融的形態。那么通過技術尤其是通過區塊鏈的技術,它真正實作去中介,甚至去中心,是多中心分布式的點對點。所以我一直認為眾籌它應該是我們鼓勵的一個金融的一個發展方向、發展趨勢,但很遺憾我們過去的這個中國的這個P2P都沒有很好的把這一塊運用起來。
區塊鏈技術的話剛好就實作了我提出的這個眾籌的一個模式,一個真正的實作。到了2017年,我感覺這個互聯網界金融科技真正滲透到了這個金融的核心,本質核心的這個業務。所以光靠大資料、人工智能還不夠,必須有區塊鏈技術才能真正去實作這個金融政策的變革,所以我理解,當時我提出眾籌金融的理論和區塊鏈這樣的思維是不謀而合的。
就是因為中國資本市場太落后,中國的二級市場一級市場這個弊端太多,我們根本沒有實作或者說遠遠沒有達到為物體經濟服務的需要,而且2015年股災也再次證明了,不光沒有實作資本掌控,反而會爆發股災,還會破壞。
走IPO的道路,這條路太長了,注意能不能直接跟專案本身,直接跟鏈圈幣圈結合起來之后直接進行。ICO降低了中間的成本,直接可以在全球范圍之內進行融資。這本身還是一種創新,是新的一個趨勢。因為沒有監管,所以它法律上具有不合規定的違法性。但是這樣一種模式本身,這個我們認為它符合了這種可以克服傳統這個市場的痛點,能更多的給創業者有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這樣一個融資的工具。而區塊鏈會幫助這樣一種這個程序會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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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區塊鏈技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