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比利時稅務局收到的一封電子郵件中看到了這一點。
from 欄位由兩個電子郵件地址組成:
- 負責此案例并已發送電子郵件的員工之一
- 該員工所在部門的一般情況
在這兩個“發件人”之間,“de la part de”(法語)可能會用英語寫成“on the part of”,但我還沒有找到任何其他例子(無論是什么語言)。
所以我很想知道如何組織電子郵件標題來實作這個結果,但我再一次沒有找到任何相關資訊。或者也許我沒有正確地谷歌它......
uj5u.com熱心網友回復:
From根據RFC 5322,在標頭欄位中列出幾個郵箱是有效的:
from 欄位由欄位名稱“From”和一個或多個郵箱規范的逗號分隔串列組成。如果 from 欄位在郵箱串列中包含多個郵箱規范,則包含欄位名稱“Sender”和單個郵箱規范的 sender 欄位必須出現在訊息中。
如果您想要更詳細的分析,請發布原始訊息的標題而不是螢屏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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