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遵從SOLID五大設計原則、遵從三大編程范式……很多的設計原則對于像我這樣作業十幾年的人來說,已經刻到了骨髓里,
在平時作業中,不自覺的進行了熟練的運用:看到公司里有個基礎資料這樣的服務,明知道很難很難也要決心治理掉:“這種服務不應該存在!任何一個軟體模塊都應該只對一個用戶或系統利益相關者負責(單一職責原則),我們的代碼是要長長久久運行N個世紀的,不應該將領域不清的部分堆到一處!”
有一次跟剛作業幾年的小伙子討論的時候,就是《面對編碼分歧怎樣展開討論》里邏輯分析那一段,我突然意識到自己正面臨著危險:很多原則是在很多年前思考并開始運用了,那時候的批判性思維還很弱,時代也在飛速的發展,是不是很多金科玉律當時并沒有想明白、或者理解有偏差、或者應該被更新了,我是否正在逐漸走向經驗主義?
想到這里,我決心從頭來梳理分析自己深入骨髓的設計原則,

SOLID原則
先簡單回憶一下SOLID原則的內容:
SRP:單一職責原則,任何一個軟體模塊應該只對某一類行為者負責,
OCP:開閉原則,設計良好的軟體應該易于擴展(對擴展開放),同時抗拒修改(對修改關閉),
LSP:里氏替換原則,盡量使用抽象(如父類),避免使用具體(如子類),以便于方便的進行替換,
ISP:介面隔離原則,客戶端不應該依賴于它不需要的介面,這里啰嗦兩句,Bob大叔在自己的巔峰之作《架構整潔之道》中詳細介紹了SOLID原則,后來設計原則逐漸演變為六大,多出來的一個是LOD迪米特法則,又稱最少知識原則,我一直找不到六大設計原則的出處,知道的朋友還煩請告知,我個人觀點,介面隔離原則與迪米特法則異曲同工,所以沒有必要放進來,
DIP:依賴反轉原則,多使用抽象介面,盡量避免使用多變的實作類,
《面對編碼分歧怎樣展開討論》里邏輯分析那一段,我本身之所以認為自己是對的,原因是同事的設計違反了LSP里氏替換原則和DIP依賴反轉原則,同時還間接的違反了OCP開閉原則,
落筆在這個地方躊躇了很久,我該怎么證明自己這樣是對的還是錯的呢?這個問題最后還是想起了Bob大叔的觀點,才和自己達成和解,
Bob大叔說:
科學和數學在證明方法上有著根本性的不同,科學理論和科學定律通常是無法被證明的,比如我們沒法證明萬有引力的正確性,但我們可以用科學實驗來演示這些定律的正確性,而且不管做多少次正確的實驗,也無法排除在今后的某次實驗可能會推翻萬有引力定律的可能性,
這就是科學理論和定律的特點:它們可以被偽證,但是沒有辦法被證明,如果某個結論經過一定努力沒有辦法證明是偽證,我們則認為它在當下是足夠正確的,
從這里吸取的營養是:我應該從本身這么做是否正確出發,《面對編碼分歧怎樣展開討論》里邏輯分析那一段,實際上同事已經認同了他要解決的問題有別的方法去解決,而我的建議有更好的擴展性和可維護性,
擴展性和可維護性又在軟體領域有多重要的作用呢?軟體之所以叫軟體,軟本身就有靈活的意思,如果以后都不太會變化,這段邏輯刻在硬體上不是更高效嘛,為了達到軟體的本來目的,軟體系統必須足夠軟,應該很容易被修改,

三大編程范式
先來簡單回憶一下三大編程范式:
結構化編程
結構化編程對程式控制權的直接轉移進行了限制和規范,
對結構化編程的結構舉個例子,大家就明白了:順序結構、分支結構和回圈結構,現在大多數編程語言都禁止使用goto這樣的無限制跳轉陳述句,因為它將會損害程式的整體結構,
作業十幾年,自己從未寫過goto陳述句,但是見過一些原始碼有goto陳述句的,那時候才見識了goto的厲害:用它可以跳轉到任何代碼位置,不受限制,它破壞了程式的封裝,修改一個類的內部結構變的很危險,增加了耦合性,
不過我們不必擔心自己沒有遵循結構化編程的范式,只要是按照編程語言推薦的語法都是遵循這一范式的,
面向物件編程
面向物件編程對程式控制權的間接轉移進行了限制和規范,
面向程序和面向物件最大的不同在于,面向物件有更好的可讀性和重用性,
記得頭幾年評價別人代碼寫的不怎么樣會這樣說:這個同學用面向物件的語言寫出了面向程序的程式,
函式式編程
函式式編程對程式中的賦值進行了限制和規范,
面向物件編程是對資料進行抽象,函式式編程是對行為的抽象,我們來理解一下什么是對行為的抽象,
下面代碼可以被編譯通過:
new ArrayList<Integer>().stream().forEach(x-> System.out.println(x=x+1));
下面代碼不可以被編譯通過:
int i =0;
new ArrayList<Integer>().stream().forEach(x-> System.out.println(i+=x));
提示說i應該是final或者effectively(實際上) final,
為什么函式式編程要求用到的變數i為不可變的?但是沒有要求x是不可變呢?
區別是x是函式的引數也就是輸入,i是函式外變數,而函式式編程是對行為抽象,就是說對輸入進行了一系列的處理行為,得到一個輸出;不能對其他資料進行操作,對其他資料操作是面向編程做的事情,
舉個生活中的例子:
記得高中的時候特別喜歡陸游那首<卜算子.詠梅>
驛外斷橋邊,寂寞開無主,
已是黃昏獨自愁,更著風和雨,
無意苦爭春,一任群芳妒,
零落成泥碾作塵,只有香如故,
這首古文描述了對梅花的加工行為,這個行為抽象為函式是這個樣子的:
function 梅花變香泥(一枝梅) {
第一步:孤立它
第二步:讓它經歷黑暗
第三步:讓它經歷風雨
第四步:讓其他花兒妒忌它
第五步:讓它凋落到泥里化為塵土只保留香氣
}
這里“梅花變香泥”行為被抽象,對呼叫者來說只要呼叫了這個函式,就是呼叫了那5步驟的行為,這里僅能對一枝梅處理,一枝紅杏出墻來到這里,她只能對這枝梅產生改變,她可以嫉妒這枝梅冬天開放,“梅花已謝杏花新”,讓梅花零落成泥后讓杏花開放,這就不是這個函式該做的事了,
面向物件編程可以做這件事情,它是對資料的抽象:
暖氣潛催次第春,梅花已謝杏花新,
暖氣物件 暖氣;
春物件 春;
梅花物件 梅花;
杏花物件 杏花;
public 春物件 描述春天() {
梅花.狀態=謝了;
杏花.狀態=開了;
春.空氣狀態=暖氣;
春.梅花狀態=謝了;
春.杏花狀態=開了;
return 春;
}
我有對結構化編程沒有什么疑問,畢竟50年前有人就用數學方法證明了順序結構、分支結構和回圈結構的正確性,
但是作為一直以java語言作為主要開發語言的我,java是面向物件的這句話一直在腦子里和引入函式式做斗爭,
函式式編程確實有很多優勢:因為函式式編程的引入變數都是不可變的,虛擬機實作時可以去掉很多多余的鎖,并發處理更快;代碼簡潔;內聚性更好……
我仔細想了一下,對諸如java這種面向物件的編程語言來說,函式式編程和面向介面編程一樣,是區域實作的技巧,整體結構還是面向物件的,

后記
在上篇《架構師之路-redis集群決議》最后我說到如果在看超過10,我就寫篇架構師三大難的文章,只可惜周六發文一向閱讀量不高,雖然“在看率”較平時已經提高很多了,目前還沒達到,但是“在看率”上來了,可以感受到大家的支持,讓我充滿力量,女孩子嘛,比較感性,決定本周加更這篇,表達一下自己的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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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架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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