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08 復習
1.繼承中變數的使用
父類成員變數與子類成員變數同名時,使用super.變數名指定父類的成員變數
2.繼承中構造方法的使用
- 創建子類物件時,會先呼叫父類的無參構造,因為子類的建構式中默認存在一個super();
- 如果父類沒有無參構造的話,我們就需要手動指定子類去呼叫父類的含參構造super(引數);
- 構造方法不可以被繼承,原因是:構造方法名必須是本類的類名,不可能在子類中存在一個父類名字的構造方法
3.方法的重寫
重寫:子類對父類的方法不滿意時,可以重寫父類的方法
注意:重寫是在不改變父類方法的前提下,實作功能的修改,重寫后子類物件呼叫的就是重寫后的功能
原則:兩同 兩小 一大
兩同:方法名+引數串列相同
一大:子類方法的修飾符權限 >= 父類方法的修飾符權限
兩小:子類方法的回傳值型別,有兩種選擇:
1)子類方法的回傳值型別與父類方法的回傳值型別相同
2)子類方法的回傳值型別是父類方法的回傳值型別的子類
比如:父:void 子:void
父:int 子:int 但是:byte short long都不行!沒有繼承關系
父:Animal 子:Animal/Cat都可以,但不可以是Car
注意:我們還可以給方法上加@Override注解,標記這是一個重寫的方法
4.靜態:
1.static可以修飾成員變數和方法
2.被static修飾的資源稱為靜態資源
3.靜態資源隨著類的加載而加載,最先加載,優先于物件進行加載
4.靜態資源可以通過類名直接呼叫,也被稱作類資源
5.靜態被全域所有物件共享,值只有一份
6.靜態資源只能呼叫靜態資源
7.靜態區域內不允許使用this與super關鍵字,因為this代表本類物件,super代表父類物件,有靜態時還沒有物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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