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寫軟體和造樓房一樣需要設計,但是和建筑行業嚴謹客觀的設計規范不同,軟體設計常常很主觀,且容易引發爭論,
設計模式被認為是軟體設計的“規范”,但是在互聯網快速發展的程序中,也暴露了一些問題,相比程序式代碼的簡單與易于修改,設計模式常常導致代碼復雜,增加理解與修改的成本,我們稱之為 “過度設計”,因而很多人認為,設計模式只是一種炫技,對系統沒有實質作用,甚至有很大的挖坑風險,這個觀點容易讓人因噎廢食,放棄日常編碼中的設計,
本文將深入探索如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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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長期來看,設計模式相比程序式代碼是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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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設計模式是有益的,而什么情況下會成為累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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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設計模式的益處,防止其腐化?
設計模式的缺陷
“過度設計” 這個詞也不是空穴來風,首先,互聯網軟體的迭代比傳統軟體快很多,傳統軟體,比如銀行系統,可能一年只有兩個迭代,而網站的后臺可能每周都在發布更新,所以互聯網非常注重軟體修改的便捷性,其次,設計模式的 “分模塊”,“開閉原則” 等主張,天然地易于拓展而不利于修改,和互聯網軟體頻繁迭代產生了一定的沖突,
開閉原則的缺陷
開閉原則:軟體中物件應該對擴展開放,對修改關閉,
基于開閉原則,誕生了很多中臺系統,應用通過插件的方式,可以在滿足自身定制業務需求的同時,復用中臺的能力,
當業務需求滿足中臺的主體流程和規范時,一切看上去都很順利,一旦需求發生變更,不再符合中臺的規范了,往往需要中臺進行傷筋動骨的改造,之前看到一篇文章吐嘈 “本來業務上一周就能搞定的需求,提給中臺需要8個月”,
所以基于中臺無法進行深度的創新,深度創新在軟體上必然也會有深度的修改,而中臺所滿足的開閉原則是不利于修改的,
最小知識原則的缺陷
最小知識原則:一個物件對于其他物件的了解越少越好,
最小知識原則又稱為 “迪米特法則”,基于迪米特法則,我們會把軟體設計成一個個 “模塊”,然后對每個 “模塊” 只傳遞需要的引數,
在程序式編碼中,代碼片段是擁有背景關系的全部資訊的,比如下面的薪資計算代碼:
// 績效 int performance = 4; // 職級 int level = 2; String job = "engineer"; switch (job) { case "engineer": // 雖然計算薪資時只使用了 績效 作為引數, 但是從背景關系中都是很容易獲取的 return 100 + 200 * performance; case "pm": // .... 其余代碼省略 }
而如果我們將代碼改造成策略模式,為了滿足迪米特法則,我們只傳遞需要的引數:
// 績效 int performance = 4; // 職級 int level = 2; String job = "engineer"; // 只傳遞了需要 performance 引數 Context context = new Context(); context.setPerformance(performance); strategyMap.get(job).eval(context);
需求一旦變成 “根據績效和職級計算薪資”,程序式代碼只需要直接取用背景關系的引數,而策略模式中需要分三步,首先在 Context 中增加該引數,然后在策略入口處設定引數,最后才能在業務代碼中使用增加的引數,
這個例子尚且比較簡單,互聯網的快速迭代會讓現實情況更加復雜化,比如多個串聯在一起模塊,每個模塊都需要增加引數,修改成本成倍增加,
可理解性的缺陷
設計模式一般都會應用比較高級的語言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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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模式在內的幾乎所有設計模式都使用了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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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者模式需要理解動態分派和靜態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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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大大增加了設計模式代碼的理解成本,而程序式編碼只需要會基本語法就可以寫了,不需要理解這么多高級特性,
小結
這三點缺陷造成了設計模式和互聯網快速迭代之間的沖突,這也是應用設計模式時難以避免的成本,
程序式編碼相比設計模式,雖然有著簡單,易于修改的優點,但是卻有永遠無法回避的本質缺陷,
程序式編碼的本質缺陷
上文中分析,程序式編碼的優點就是 “簡單,好理解,易于修改”,這些有點乍看之下挺對的,但是仔細想想都很值得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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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業務邏輯不會因為程序式編碼而變得更加簡單,相反,越是大型的代碼庫越會大量使用設計模式(比如擁有 2400w 行代碼的 Chrom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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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理解”:程序式編碼只是短期比較好理解,因為沒有設計模式的學習成本,但是長期來看,因為它沒有固定的模式,理解成本是更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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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于修改”:這一點我相信是對的,但是設計模式同樣也可以是易于修改的,下一節將會進行論述,本節主要論述前兩點,
軟體復雜度
軟體工程著作 《人月神話》 中認為軟體復雜度包括本質復雜度和偶然復雜度,
本質復雜度是指業務本身的復雜度,而偶然復雜度一般是因為方法不對或者技術原因引入的復雜度,比如拆分服務導致的分布式事務問題,就是偶然復雜度,
如果一段業務邏輯本來就很復雜,即本質復雜度很高,相關模塊的代碼必然是復雜難以理解的,無論是采用設計模式還是程序式編碼,“用程序式編碼就會更簡單” 的想法在這種情況下顯然是荒謬的,相反,根據經驗,很多一直在采用程序式編碼的復雜模塊,最后都會變得邏輯混亂,缺乏測驗用例,想重構時已經積重難返,
那么設計模式會增加偶然復雜度嗎?閱讀有設計模式的代碼,除了要理解業務外,還要理解設計模式,看起來是增加了偶然復雜度,但是下文中我們會討論,從長期的角度來看,這不完全正確,
理解單一問題 vs 理解一類問題
開頭提到,設計模式是軟體設計的“規范”,和建筑業的設計規范類似,規范能夠幫助不同背景的人們理解工程師的設計,比如,當工人們看到三角形的結構時,就知道這是建筑師設計的支撐框架,
程序式代碼一般都是針對當前問題的某個特殊解決方法,不包含任何的 “模式”,雖然表面上減少了 “模式”的學習成本,但是每個維護者/呼叫者都要去理解一遍這段代碼的特殊寫法,特殊呼叫方式,無形中反而增加了成本,
以資料結構的遍歷為例,如果全部采用程序式編碼,比如二叉樹列印的代碼是:
public void printTree(TreeNode root) { if (root != null) { System.out.println(root.getVal()); preOrderTraverse1(root.getLeft()); preOrderTraverse1(root.getRight); } }
圖的節點計數代碼是:
public int countNode(GraphNode root) { int sum = 0; Queue<Node> queue = new LinkedList<>(); queue.offer(root); root.setMarked(true); while(!queue.isEmpty()){ Node o = queue.poll(); sum++; List<Node> list = g.getAdj(o); for (Node n : list) { if (!n.isMarked()) { queue.add(n); n.setMarked(true); } } } return sum; }
這些代碼本質上都是在做資料結構的遍歷,但是每次讀到這樣的代碼片段時,你都要將它讀到底才發現它其實就是一個遍歷邏輯,幸好這里的業務邏輯還比較簡單,就是一個列印或者計數,在實際作業中往往和更復雜的業務邏輯耦合在一起,更難發現其中的遍歷邏輯,
而如果我們使用迭代器模式,二叉樹的列印代碼就變成:
public void printTree(TreeNode root) { Iterator<TreeNode> iterator = root.iterator(); while (iterator.hasNext()) { TreeNode node = iterator.next(); System.out.println(node); } }
圖的節點計數代碼變成:
public int countNode(GraphNode root) { int sum = 0; Iterator<TreeNode> iterator = root.iterator(); while (iterator.hasNext()) { iterator.next(); sum++; } return sum; }
這兩段代碼雖然有區別,但是它們滿足一樣的 ”模式“,即 “迭代器模式”,看到 Iterator 我們就知道是在進行遍歷,甚至都不需要關心不同資料結構具體實作上的區別,這是所有遍歷統一的解決方案,雖然在第一次閱讀這個模式的代碼時需要付出點成本學習 Iterator,但是之后類似代碼的理解成本卻會大幅度降低,
設計模式中類似上面的例子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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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 XxxObserver,XxxSubject 就知道這個模塊是用的是觀察者模式,其功能大概率是通過注冊觀察者實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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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 XxxStrategy 策略模式,就知道這個模塊會按照某種規則將業務路由到不同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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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 XxxVisitor 訪問者模式 就知道這個模塊解決的是嵌套結構訪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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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面對具體問題 case by case 的學習,還是掌握一個通用原理理解一類問題?肯定是學習后者更有效率,
“程序式代碼更加好理解”往往只是針對某個代碼片段的,當我們將范圍擴大到一個模塊,甚至整個系統時,其中會包含大量的代碼片段,如果這些代碼片段全部是無模式的程序代碼,理解成本會成倍增加,相似的模式則能大大降低理解成本,越大的代碼庫從中的收益也就越大,
新人學習程序式編碼和設計模式的學習曲線如下圖:

程序式編碼雖然剛開始時沒有任何學習壓力,但是不會有任何積累,設計模式雖然剛開始時很難懂,但是隨著學習和應用,理解會越來越深刻,
設計模式防腐
前文中提到,互聯網軟體非常注重修改的便捷性,而這是程序式編碼的長處,設計模式天然是不利于修改的,但是程序式編碼又有著很多致命的問題,不宜大規模使用,我們如何才能在發揮設計模式長處的同時,揚長補短,跟上業務的快速演進呢?
腐敗的設計模式
有一條惡龍,每年要求村莊獻祭一個少女,每年這個村莊都會有一個少年英雄去與惡龍搏斗,但無人生還,
又一個英雄出發時,有人悄悄尾隨,龍穴鋪滿金銀財寶,英雄用劍刺死惡龍,然后英雄坐在尸身上,看著閃爍的珠寶,慢慢地長出鱗片、尾巴和觸角,最終變成惡龍,
以上是緬甸著名的 “屠龍少年變成惡龍” 的傳說,見過很多系統,最初引入設計模式是為了提高可維護性,當時或許實作了這個目標,但是隨著時間推移,變成了系統中沒人敢修改,“不可維護” 的部分,最終成為一個 “過度設計”,主要原因有以下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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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除錯: 新的維護者無法通過除錯快速學習模塊中的 “模式”,或者說因為學習成本太高,人們常在沒有弄清楚“模式”的情況下就著手改代碼,越改越離譜,最終覆水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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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演進: 系統中的設計模式也是要跟隨業務不斷演進的,但是現實中很多系統發展了好幾年,只在剛開始創建的時候進行過一次設計,后來因為時間緊或者懶惰等其他原因,再也沒有人改過模式,最終自然跟不上業務,變成系統中的累贅,
可除錯的模塊
“模塊” 是軟體除錯的基本單位,一個模塊中可能會應用多種 “設計模式” 來輔助設計,設計模式相比程序式編碼,邏輯不是線性的,無法通過逐行閱讀來確認邏輯,除錯就是后來人學習理解設計的重要途徑,在理解的基礎上,后人才能進行正確的模式演進,
“模塊” 在軟體工程中的概念比較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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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塊可以是一個獨立的系統,由多個微服務構成的一個系統,每個微服務可以認為是一個 “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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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個應用中和一個功能相關的物件集合也可以認為是一個模塊,
隨著微服務概念的興起,很多人誤認為只有將代碼拆成單獨的系統,才能叫 “模塊”,其實不然,我們應該先在同一個應用中將模塊拆分開來,然后再演化成另一個單獨的應用,如果一上來就強行拆的話,只會得到兩個像量子糾纏一樣耦合在一起的應用,
關于軟體除錯,有的人傾向于每做一點修改就從應用的入口處(點擊圖形界面或者呼叫 http 介面)進行測驗,對他來說應用內部的分模塊就是一種負擔,因為一旦測驗不通過,他需要理解模塊之間復雜的互動,然后確認傳入被修改模塊的引數是什么,對他來說,肯定是全部使用程序式編碼更好理解一些,然后抱怨系統 ”過度設計“,雖然可能設計并沒有過度,
有經驗的工程師在修改完代碼后,會先測驗被修改模塊的正確性,沒有問題后,應用入口處的測驗只是走個流程,大多可以一遍通過,但是如果一個模塊沒有辦法獨立除錯的話,那么它所有人來說都是一個累贅,
對于獨立系統的模塊,它的介面應該在脫離整個應用后也明確的含義的,介面引數也應該盡量簡單且容易構造,
對于同一應用中的代碼模塊,它還應該具備完善的單元測驗,維護者通過單元測驗就可以理解模塊的特性和限制,通過本地 debug 就可以理解模塊的整體設計,
John Ousterhout 教授(Raft 的發明者)的著作 《軟體設計哲學》中提到深模塊的概念,給我們設計模塊提供了非常好的指導,
深模塊是指介面簡單,但是實作復雜的模塊,就像我們的電腦,它看上去只是一塊簡單的板,卻隱藏了內部復雜的功能實作,John 認為設計良好的模塊都應該是深的,設計良好的應用應該由深模塊組成,
從軟體除錯的角度來說,介面簡單意味著它易于除錯和理解,實作復雜意味著它能夠幫助我們屏蔽掉很多的業務復雜性,分模塊的代價是值得的,
上面的論述可能比較偏向于思想認知層面,關于是實踐層面可以參考我的另一篇文章 代碼重構:面向單元測驗,
可除錯的模塊能夠讓我們修改設計模式的心理壓力大大降低,因為有任何問題我們都可以很快發現,有了這個基礎,我們才能跟著業務去演進我們的模式,
模式演進
互聯網應用更新迭代頻繁,因為設計模式不易于修改,外加模塊不好除錯,很多團隊就懶得對模式進行演進,而是各種繞過的 “黑科技”,很多應用都已經發展了好幾年,用的還是系統剛創建時的模式,怎么可能還跟得上業務發展,于是就變成了人們眼中的 “過度設計”,
設計模式也是需要跟著業務演進的,當對未來的業務進行規劃,也要同時對系統模式進行思考,系統的模式是否還能跟上未來業務的規劃?在迭代中不斷探索最符合業務的設計模式,
Java8 引入的很多新特性可以幫助我們降低業務頻繁演進時,模式的遷移成本,當我們對是否要應用某個模式猶豫不絕的時候,可以考慮使用 函式式設計模式,以策略模式為例,在面向物件中,策略模式必須采用如下編碼:
interface Strategy { void doSomething(); } class AStrategy implements Strategy { //... 代碼省略 } class BStrategy implements Strategy { //... 代碼省略 } 及 // 業務代碼 class AService { private Map<String, Strategy> strategyMap; public void doSomething(String strategy) { strategyMap.get(strategy).doSomething(); } }
我們新建了好多類,一旦日后反悔,遷移的成本非常高,而使用函式式策略模式,我們可以將他們暫且全部寫在一起:
class AService { private Map<String, Runnable> strategyMap; static { strategyMap.put("a", this::aStrategy); strategyMap.put("b", this::bStrategy); } public void doSomething(String strategy) { strategyMap.get(strategy).run(); } private void aStrategy() { //... } private void bStrategy() { //... } }
可以看到設計模式的函式式版本,相比面向物件版本,在隔離和封裝上相對差些,但是便捷性好一些,
所以我們可以在業務不穩定的初期先使用函式式設計模式,利用它的便捷性快速演進,等到業務逐漸成熟,模式確定之后,再改成封裝性更好的面向物件設計模式,
更多的函式式設計模式可以參考《Java8 實戰》中的 函式式設計模式 相關章節,
小結
“設計模式” 作為對抗 “軟體復雜度” 惡龍的少年,可能業務發展,缺乏演進等原因,最終自己腐壞成了新的 “惡龍”,
為了對抗設計模式的腐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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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造可除錯的模塊,保證后來的維護者能夠通過除錯快速理解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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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業務發展中不斷探索最合適的模式,
開發效率與系統的成長性
在思考業務的同時,還要思考模式的演進,開發效率似乎變低了,但是這額外的時間并沒有被浪費,在設計程序也是對業務的重新思考,進一步加深對業務的理解,編碼和業務之間必然是存在巨大的鴻溝,設計模式能夠幫助我們彌補這條鴻溝,演進出和業務更加貼合的模塊,從而提升長期的效率,
復雜軟體是需要長期成長演化的,JetBrains 花了十幾年時間才讓 Idea 形成優勢,清掃免費 IDE 占據的市場; 米哈游也用了接近十年的時間才形成足夠的技術優勢,在市場上碾壓了同時期的競爭對手,
而設計模式就是在幫助我們對業務進行合理的抽象,盡可能地復用,這樣系統可以從每個模塊地成長中收益,而不是像程序式編碼,每次都重頭開始,重復解決那些已經解決過的問題,
舉一個我作業中的例子,釘釘審批的表單有著復雜的嵌套結構,它由控制元件和明細組成,而明細中又子控制元件(有的控制元件中還有子控制元件,甚至還有關聯其他表單的控制元件,總之很復雜就對了),最初我們采用程序式編碼,每當需要處理控制元件時,就手寫一遍遍歷:
// 統計 a 控制元件的總數 public int countComponentAB(Form form) { int sum = 0; for (Component c: form.getComponents()) { if (c.getType() == "A") { sum++; } else if (c.getType == "Table") { // 明細控制元件含有子控制元件 for (Component d: c.getChildren()) { if (d.getType() == "A") { sum++; } } } } return sum; }
// 回傳表單中所有的 A 控制元件和 B 控制元件 public List<Component> getComponentAB(Form form) { List<Component> result = new ArrayList<>(); getComponentABInner(result, form.getItems()); return result; } private getComponentABInner(List<Component> result, List<Component> items) { for (Component c: items) { if (c.getType() == "A" || c.getType() == "B") { result.add(c); } else if (!c.getChildren().isEmtpy()) { // 遞回訪問子控制元件 getComponentABInner(result, c.getChildren()); } } }
這兩段代碼各自有點 “小 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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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代碼只展開了一層子控制元件,但是審批表單是支持多層子控制元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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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代碼雖然用遞回支持了多層子控制元件,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子控制元件都屬于當前表單(前面提到過,審批支持關聯其他比表單的控制元件)
兩段代碼風格都不一樣,因此只能分別在上面修修補補,新同學來大概率還會犯相同的錯誤,此時,系統也就談不上 “成長”,
但是 Visitor 模式可以幫助我們將嵌套結構的遍歷邏輯統一抽象出來,使用 Visitor 模式重新編碼后的兩段代碼看起來如下:
// 統計 a 控制元件的總數 class CountAVisitor extends Visitor { public int sum; @Override public void visitA(ComponentA a) { sum++; } } public int countComponentAB(Form form) { CountAVisitor aVisitor = new CountAVisitor(); // 遍歷邏輯統一到了 accept 中 form.accept(aVisitor); return aVisitor.sum; }
// 回傳表單中所有的 A 控制元件和 B 控制元件 class GetComponentABVisitor extends Visitor { public List<Component> result; @Override public void visitA(ComponentA a) { result.add(a); } @Override public void visitB(ComponentB b) { result.add(b); } } public List<Component> getComponentAB(Form form) { GetComponentABVisitor abVisitor = new GetComponentABVisitor(); form.accept(abVisitor); return abVisitor.result; }
關于 Visitor 模式的細節,可以參考我的另一篇文章 重新認識訪問者模式,
對于使用者來說,雖然第一次看到這種寫法時,需要花點時間學習模式,和理解其中的特性,但是一旦理解之后,不僅可以快速理解所有類似代碼,還可以利用這個模塊解決所有遍歷問題,而且這個模塊是經過驗證,能夠健壯地解決問題,
相比之下,程序式編碼,盡管都是遍歷邏輯,每一段風格都不一樣,每一次都要重新理解,每一段都有不一樣的特性和 bug,明明知道邏輯就在那里,但是卻無法復用,每一任維護者只能繼續踩前人踩過的坑,重復地解決問題,對于系統的長期成長是不利的,
幸福的家庭都是類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因噎廢食的陷阱
軟體工程師的成長
在工程師成長的路上,有很多坎坷,“不要過度設計” 就是其中無比甜蜜的陷阱,因為它給我們偷懶一個很好的理由,讓我們可以安然地停在五十步,反而去嘲笑已經跑了一百步的人,
如果有兩位工程師,前者因為過度設計而犯錯; 后者則是不進行設計,安于系統現狀,認為 “代碼無錯就是優”[參考5],
我認為前者更有成長性,因為他至少是有代碼和技術上的追求的,只要有正確的指導,遲早會成為一名優秀的工程師,
最怕的是團隊沒有人指導,任由其自由發展,或者批評阻礙其發展,這正是 CR 以及評審機制的意義,
互聯網精耕細作的新時代
設計模式能夠幫助我們大幅度提升復雜軟體的開發與維護效率,也本文圍繞的主要命題,
但是人們總是能找出反例,“很多公司工程做得很糟糕,業務也十分成功”,
之前看紅學會的直播,對抗軟體復雜度的戰爭,也有人問了曉斌類似的問題,曉斌的回答是 “如果你有一片田,種啥長啥,那么你不需要耕作,只要撒種子就可以了”,
在互聯網野蠻發展時期,大量的人才和熱錢涌入,軟體快速上線比一切都重要,開發效率的問題,只要招聘更多的人就能解決,哪怕在一個公司開發好幾套功能一樣的系統,
但是隨著互聯網人口紅利的消失,不再有充足的資源去承接業務,我們就不得不做好精耕細作的準備,扎實地累積自己的產品和技術優勢,繼續創造下一個十年的輝煌,
本文的邊界情況
真理是有條件的,
本文并非走極端地認為所有代碼都應該應用模式,至少在以下情況下,是不適合用模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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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腳本,沒有多次閱讀和修改的可能,我自己在寫工具類腳本時也不會去應用模式,但是我相信阿里巴巴的應用代碼,100% 都是要被反復閱讀和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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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簡單的模塊,前文提到過 ”模塊應該是深“,如果這個模塊真的很簡單,它或許抽象不足,我們應該將它和其他模塊整合一下,變得更加豐滿,如果應用中抽不出復雜模塊,那可能不是事實,只是我們的實作方式太簡單了(比如全是程序式編碼),反過來又對外宣稱 ”我們的業務很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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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內都是喜歡攀比代碼設計的瘋子,需要告誡警醒一下,真的有團隊達到這個程度了嗎?如果到了這個程度,才可以 “反對設計”,
參考:
[1]《人月神話》
[2]《軟體設計哲學》
[3]《Java 8 實戰》
[4]《設計模式 - 可復用的面向物件軟體元素》
[5]《大話設計模式》
[6] 代碼重構:面向單元測驗
[7] 重新認識訪問者模式
[8] 對抗軟體復雜度的戰爭
作 者 | 杜沁園(懸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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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架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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